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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请 咯拉无米 你迈动你的金莲,速度进来一下 OK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bmin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24
标题: 请 咯拉无米 你迈动你的金莲,速度进来一下 OK?
本帖最后由 abmin 于 2013-2-27 21:49 编辑

算了。锁帖。当做纪念!纪念曾经来hostloc的时候,觉得论坛的都是单纯的!

没想到,一个论坛:“潜规则”那么多。

人啊。。。。


论坛有个人这么说:“认真你就输了”。。。好吧,我输了。我谁也不怪!

通过这个事情。你们可能发现不了。但是,确实发生了。事情我也不说出来了。没意思!
作者: vagaa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25
删的好
作者: abmin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26
我看了一下规则。超过500楼才禁止回复,700楼禁止发言一天。。。我T的也是VPS。。。请问 哪里出发规则了????
作者: abmin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28
vagaa 发表于 2013-2-27 21:25
删的好

请问 你发的主题 比我 还水。是不是也要给你删除???


(, 下载次数: 0)
作者: 飞天金猪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29
哈 我没参加
作者: vagaa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31
abmin 发表于 2013-2-27 21:28
请问 你发的主题 比我 还水。是不是也要给你删除???

人比人气死人
作者: xiasl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32
话说现在灌水的倒还有理了是吧?
作者: abmin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36
xiasl 发表于 2013-2-27 21:32
话说现在灌水的倒还有理了是吧?

灌水可以给我删除。我没什么?但是 典型的不是灌水的他给我删除干什么?哪个说积分的是灌水么?
作者: bangbangbang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37
话说现在灌水的倒还有理了是吧?
作者: 咯拉无米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39
abmin 发表于 2013-2-27 21:28
请问 你发的主题 比我 还水。是不是也要给你删除???

cat版主的vps区t楼规则第二条:
资源只能允许是VPS,并且最低使用期限是1个月


你的10元优惠码不能作为踢楼
作者: 秦海传媒    时间: 2013-2-27 21:58
嗯嗯  我承认举报了他2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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